2015年11月3日 星期二

以斯拉記 第十章 (釋經) (信望愛網上資源)

五、處理異族通婚問題的行動  10:1-44
(一)百姓覺醒,決定要採取行動遠離罪惡。 10:1-8
●「大會」:這個字用來形容集合爭戰( 22:4 )、聚集傾聽神的話( 5:19  9:10 10:4 )、一起守節敬拜神( 107:32 代下 30:13 )被擄後常用這個字來形容歸回群體。( 2:64  10:12,14 7:66  8:2,17 )。
●「哭泣」:「痛哭」、「放聲大哭」。
●「耶歇」:可能就是10:26 的耶歇,如果是這樣,示迦尼就是為了其父親娶了外邦女子而認罪。以攔的家族中有六個與異族通婚的人 10:26
●「娶外邦女子為妻」:這裡的「娶」,意思是「給予住處」,在神面前並不構成合法婚姻。
●「休妻」:「把妻子送走」。既然不是合法婚姻,就不必離婚,而是用合理人道的條件把她們跟子女送走。
●「離絕她們所生的」:根據漢摩拉比法典,巴比倫離婚的婦女要負責撫養兒女。因此宣告離婚也將造成與自己的骨肉分離。
●「約哈難」:可能是當時的大祭司 3:1 12:10 ,約哈難的房屋應該就是聖殿內祭司住的地方或者是儲藏室。
●「不吃飯也不喝水」:通常禁食只是不吃食物,罕有這種不吃不喝的禁食。這裡表示以斯拉是陷入沉痛的悲哀之中。
●「三日之內」:當時猶大的北界在伯特利,南界在別是巴,東界在耶利哥,西界在阿挪(參考 7:26-38  11:25-35 ),所以三天內聚集並不是不可能。
●「抄他的家」:「完全毀壞其財產」,意思是將其家產充公、歸入聖殿使用的意思。
     
◎波斯王雖然賦予以斯拉很大的權柄 7:25-26 ,但以斯拉處理這問題時並沒有使用這些權柄,反而是以身作則來影響眾人。甚至這裡的實際行動,都是由首領和長老發動的。
◎一個人犯錯,常常影響整個家族,以攔、巴錄家族有那麼多人犯同一個錯誤,這實在值得我們深思。
(二)被擄歸回的百姓九月二十日在耶路撒冷開大會,認罪並且決定休外邦妻。 10:9-15
●「九月二十日」:猶太人的九月是冬至節令,氣候有點寒冷而且多雨,又是回歸者採收無花果和播種的時候。可見他們真的是付出代價來到耶路撒冷的。
●「大雨的時令」:此時是陽曆的十一、十二月間,是耶路撒冷的雨季。
●「旨意」:源自「喜悅」一詞,被擄歸回以後,這個字大多用來表示神的旨意。「遵行祂的旨意」意思就是「行祂所喜悅的事」。
●「烈怒」:是由「噴火的怒氣」和「鼻子所出的怒氣」兩個字合併而成。這裡是擬人法,描述神鼻子噴火而出的怒氣。
●「特瓦」:字義是「盼望」。
●「雅哈謝」:字義是「耶和華鑑察」。
「米書蘭」:8:16 中與以斯拉一起返國的領袖 10:29 中記載這人或同名的人娶了外邦女子。
「沙比太」:字義為「安息日的」,這人可能在安息日出生。

◎一個嚴厲的措施,總不可能取悅所有人。只有四個人反對,也是少得令人驚訝了
(三)娶外邦妻子的名單以及相關法律程序。 10:16-44
●審查用了三個月的時間,這份名單中,有17個祭司、10個利未人,86個普通百姓。
●「十月初一...正月初一」:把 10:18-44 的名單綜合來看,犯了異族通婚之罪的共有 110 個家庭,實際案件應該不只這些。一天只查問兩個案件左右,可見真的是審慎處理。
●「祭司中」:這份名單先列出祭司的名單。在被擄歸回百姓中人數佔十分之一的祭司,居然在犯罪的名單中佔了15% 。吻合 9:1-2 的控告。
●「耶書亞」:跟所羅巴伯一起歸回的大祭司。
●「音麥...巴施戶珥的子孫」:對照 2:36-39 ,可以發現祭司四個班次都有人與異族通婚。
●「公綿羊贖罪」:依照 6:4,6 的規定。
●殿役和所羅門僕人的後裔沒有人犯這個罪惡。
◎以色列人是允許離婚的,但必須要有很嚴重的原因( 24:1 )。這個時期,離婚是常有的事,原因是,有些猶太人拋棄了他們猶太籍的妻子,娶了外邦女子( 2:10-16 )。不過,離婚是神所不喜悅的( 2:16 ),也是人「心硬」的一個例證( 10:5 )。以斯拉記九、十章所描述的情況,是兩害相權取其輕的典型例子。
◎這裡值得爭議的是:是否應該用離婚的方式來解決以色列人與迦南人通婚的問題。聖經並沒有說神命令他們要離婚,不過看起來以斯拉應該也同意這樣的處理方式。事實上當時離婚並不是罕見的事,也不是不合乎律法的要求,當時的社會結構下,離婚也不至於帶給女方無法生存的窘境。但畢竟以新約的眼光來看,我們也了解神不喜悅離婚。畢竟這是歷史事件(不是教義記載),我們只能說在當時的環境下,以以色列人對上帝心意的知識,「離婚」是他們能表達對神忠誠的一個最佳作法。
    
◎用這個歷史事件當成教義來要求基督徒不可以與信仰不同者結婚,恐怕是跳得太快了。畢竟以色列人是要處理律法明文要求不可通婚的原迦南地居民。但,至少我們可以由這個歷史事件中看出神對其子民婚姻的看重程度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