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6日 星期五

尼希米記 第七章 (釋經) (信望愛網上資源)

柒、被擄歸回的名單  7:1-73
一、尼希米派定人員保護耶路撒冷的安全。 7:1-4
●「門扇」:原文是複數,指所有城門的門扇。
●「守門」:守城門的。
●歌唱者和利未人也需要看守城門,可能是因為不需要他們全部都在聖殿工作( 13:22 ),而且他們也可能比較可靠。
●「哈拿尼」:就是當初把耶路撒冷的壞消息帶到書珊城給尼希米的人 1:2
●「和」營樓的宰官哈拿尼雅:可能可以翻譯成「就是」,哈拿尼雅就是哈拿尼的全名。值得一提的是舊約就有五個「哈拿尼」(例如: 王上 16:1 王上 16:7 、尼 12:36  等),又有十四個「哈拿尼雅」(例如: 代下 26:11 代上 3:19 、但 1:7 1:11  等),所以這兩個名字在舊約其實非常常見。
●「營樓」:與 2:8 的營樓是同一字,指的應該是「屬聖殿的營樓」,也就是「哈楠業樓」。
●「宰官」:「管理人」、「領袖」、「統帥」。
●「忠信的」:忠實的,可靠的。
●「我吩咐他們說」:也有可能可以解釋為「哈拿尼雅吩咐他們說」。
●「等到太陽上升」:指的是「等到接近中午」。
●「等到太陽上升才可開耶路撒冷的城門」:意思是「接近中午才可開城門」或者是「接近中午時城門不可開放」(因為猶太人有睡午覺的習慣)
●「民卻稀少」:尼希米回歸之前,耶路撒冷遭大難( 1:3 ),居民可能因此逃到其他地方避難。
     
◎即使城牆已經建好,尼希米還是很謹慎小心,除了怕敵人來襲,也擔心有人背叛,畢竟承接上文 ( 6:17-19 ) 還是有許多人和敵人有非常特別的關係。我們常常在完成一件事情後就鬆懈下來,但是這裡提醒我們要像尼希米一樣得繼續持守,因為得勝的過程是要不斷的勝過。

二、尼希米被神感動,要按家譜計算被擄歸回之人。  7:5-73
2:1-70 也有一份類似的名單。一般相信這裡的名單是原始的名單,以斯拉記的名單由此抄錄過去。
●為何需要數點歸回人數,因為尼希米覺得耶路撒冷人口稀少,為了確定不同家族的居住地點和入城居住的都是純正的猶太人,所以他用所羅巴伯回歸名單來當作查證家系是否純正的藍本。
●為何名單記載在這裡?從  7:1-5 來看,有可能是因為尼希米可能在考慮回波斯帝國跟王報告,畢竟當初波斯王交付他的任務已完成。
(一)歸回的領袖  7:5-7
●「猶大省」:原屬於河西省的一部分,這時可能被分割出來獨立成一個行政區,由設巴薩任省長。可能也是因此導致原來統治該地區官員的不悅。
7:7 的名單多了拿哈瑪尼,這應該是以斯拉記傳抄時遺漏的。因為多了拿哈瑪尼就成了十二個領袖。
●「所羅巴伯」:是「約雅斤王」的孫子,西元前597年,約雅斤王被擄到巴比倫( 王下 24:15 )。根據 代上 3:19 的家譜,所羅巴伯是約雅斤第三個兒子毗大雅的兒子。約雅斤的長子撒拉鐵沒有孩子,很可能所羅巴伯是透過收養或者「小叔代兄長留後」的傳統算為「撒拉鐵」的後裔。「所羅巴伯」是巴比倫名字意思就是「巴比倫的種」。「約雅斤」是西元前五九七年被擄到巴比倫( 王下 24:13-16 ),在西元前五六一年獲得巴比倫王特殊恩寵抬頭,脫去囚服,終身得在巴比倫王的面前吃飯( 王下 25:27-30 )。波斯王古列於西元前五三九年偷襲巴比倫成功後對於蕭規曹隨的猶大王身寵有加,所以「所羅巴伯」得以被委任為猶大省長。所羅巴伯出生於巴比倫,從小就在當時是帝國之都的宮廷中長大。
●「約書亞」:是約薩達的兒子,西萊雅的孫子。西元前587年耶路撒冷被毀時,西萊雅是當時的大祭司,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在哈馬地的利比拉處死,約薩達則被擄到巴比倫。約書亞以大祭司的身份與所羅巴伯一起歸回耶路撒冷。在以斯拉與尼希米記中,這人被稱為「耶書亞」。「約書亞」、「耶書亞」與希臘文的「耶穌」,意思都是「耶和華拯救」之意。
●「尼希米、西萊雅、末底改」:都是一般的希伯來名字,不是聖經中那些有名的人。

(二)歸回的平民  7:8-38
●這裡的記載與 2:3-35 中人名大致一樣,但數字卻有一半有差異,顯然數字的記載有出入是古代文士最容易犯的失誤。
●「巴錄的子孫」:與以斯拉一起回歸的第二批擄民( 8:3 ),其中巴錄的兒子毘大雅參與修造城牆( 3:25 )。
●「以攔」:不是國名,是人名。
●「薩改」:希臘名字是撒該( 19:2 )。
●這裡用「祖先的名字」與「祖先原居地」兩種方式來辨認與安置百姓。
7:25-38  名單以城鎮家鄉來劃分,可能是因為找不到他們的祖先,所以用地名來算人數。
●「亞拿突」:屬於便雅憫支派,是一座逃城( 21:18 ),劃分給利未人為業。
●「默瑪」:即「密抹」,掃羅和約拿單曾在這裡攻擊非利士人(撒上 13:1-14 ),以賽亞預言亞述攻打耶路撒冷時必從這裡經過( 10:28 )。猶大回歸以後,便雅憫人在這裡定居( 11:31 )。
●這裡所記的城市都在耶路撒冷十五公里以內,沒有任何一個城市在伯利恆以南,正應了 13:19 的預言:「南方的城盡都關閉」。
7:8-24 名單以家族劃分,非指個人, 7:25-38 名單以城鎮家鄉來劃分。

(三)歸回的祭司、利未人、唱歌的、守門的  7:39-45
●回歸的祭司人數是 4289 人,平均每十個人就有一人是祭司,因此聖殿的敬拜活動能夠順利地迅速恢復。
●「約書亞」:曾參與建造聖殿與建祭壇( 12:1  3:2 )。
●「巴施戶珥」:是埃及人的名字,回歸的子孫住在耶路撒冷( 11:12 )。
7:46-56 的殿役名單多半是外邦人的名字,他們不用繳稅( 7:24 ),又得以在約書上蓋印( 10:29 )。

(四)歸回的殿役與所羅門僕人的後裔  7:46-60
●「尼提寧」:根據 9:3-27 記載,為基遍人的後裔。
●「殿役」:大衛賜給利未人的雜役 8:20 ,很可能是戰俘以及外國人。
●回歸的殿役相對少,可能所負責的職務較低下,可能在被擄的日子,社會地位已提升,因此不願回猶大做低層人士。
●「所羅門僕人」:所羅門時代命令服苦役的奴隸。指當年居於以色列境內為奴僕,未被所羅門王滅絕的亞摩利人,耶布斯人等。
●「瑣斐列」:字義是「書寫」的意思。
●「玻黑列哈斯巴音」:字義是「捕捉羚羊」。
●「亞們」:字義是「具有技能的工匠」或「熟練的工匠」。

(五)宗族譜系不明的人與祭司  7:61-65
●「特米拉...音麥」:巴比倫征服猶大之後,把擄來的人安置在這些米所波大米的城鎮。這些地方的人可能是入猶太教的外邦人,也可能是與外邦人通婚的猶太人。
●「特米拉」:Tel-melah,鹽山,「Tel」為山之意。
●「特哈薩」:Tel-harsa,森林之山,巴比倫荒涼山區,猶太人被擄至此從事墾植半世紀的聚居區。 3:15 以西結則被擄至提勒亞畢Tel-abib,而今日以色列的首都則為 Tel-Aviv特拉維夫(富庶之山之義)
●「烏陵和土明」:「烏陵」意義為「咒詛」,「土明」意義為「完整」。 28:16,30  27:21  8:8 記載這兩個東西是放在決斷的胸牌裡,決斷的胸牌又放在以弗得的帶子上。這兩樣東西是用來斷定「是」或「否」,但後來就失傳了。
●「基列人巴西萊」:大衛逃避押沙龍時,巴西萊曾送食物給大衛與其臣僕,後來婉拒大衛的好意,不肯進耶路撒冷。大衛就與他立約,臨終前還叮嚀所羅門要恩待巴西萊的後代。( 王上 2:7
●「至聖的物」:指奉獻給神的肉,屬獻祭的一部份,只有真正的祭司才可以吃。
●家譜是猶太人非常重視的東西,因為這可以證明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也是神的子民。( 12:1-3 15:1-6 19:5-6 、申 11:22-28 )。

(六)總數  7:66-69
●此處顯出歸回的人相當富有,擁有七千多名僕婢。
●「歌唱的男女」:就是一般的歌手,而非為聖殿服務的歌唱者。
●回歸總人數與 2:64 以及次經以斯得拉一書 5:41一致。

(七)奉獻記錄  7:70-72
●「達利克」:金幣名,大約8.5公克重。
●「彌拿」:大約等於500克。
●「祭司的禮服」:由精繡的麻絲布製成 28:5  39:27
此處和  2:1-70  比對只有些許出入,一般認為是傳抄過程抄錯。家譜的部分所記是相同的,可能是以斯拉的家譜被收藏在聖殿的檔案室內,所以尼希米可以拿來引用。而不同之處其中最大差別在於「黃金總數」: 2:69  計有 500 公斤, 7:70-72  則計為 344 公斤,有學者認為如果把 7:70  的五十個金碗(計有160公斤)加上去,則尼希米的黃金總數為504公斤,兩者資料就相吻合。


(八)結論  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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