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6日 星期五

尼希米記 第五章 (釋經) (信望愛網上資源)

伍、內部的社會問題  5:1-19
●本段記載的,到底是建築城牆的52天間發生的事,還是尼希米當省長12年間發生的事,學者之間有不同的意見。這兩個時間點也都有可能,尼希米徵召強壯的人來建築城牆,可能導致生產力降低,導致經濟困難。
●百姓埋怨的主因在於債主不顧窮人的苦況,豁免年被人忽視,窮人喪失了翻身的盼望,對他們這群人來說,飢餓、債務和稅款是迫在眉睫的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這群貧窮的人沒有因為修建城牆埋怨尼希米,而是針對權貴的貪婪無情來申訴。

一、百姓因為經濟的因素埋怨猶大人。 5:1-5
●「弟兄」:這裡作廣義的「同胞」解。
●「他們的妻」:當時女性很少出面發言,這裡顯然已經累積了相當的問題與痛苦,以致女性也出來發言。
●「呼喊」:這個字在舊約用來描述受欺壓者求幫助的「呼喊」,或控告遭受不公平待遇、求耶和華施行公義的「哀聲」。
●「大大呼號」:顯出他們是非常痛苦。
●「度命」:「活命」。
●「典了」:「典當」、「抵押」。抵押家產以借錢,可以幫助不幸的人度過難關,並不直接違反律法。律法為了防止這制度遭濫用,規定借錢不可取利( 23:19-20 ),每隔七年要豁免所借的債、釋放奴婢( 15:1-3,11-18 )。背後的原則是「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 15:4 )。
●「納稅」:波斯王一年的稅收大約有十七萬公斤的黃金,大部份被運回首都而沒有留在當地造福百姓。亞歷山大大帝在書珊城找到三百四十公噸的金幣、一千五百公噸的銀錠。
●「已有為婢的」:所指的不僅是奴役,她們可能被迫為妾。

◎當時被擄歸回的人其實經濟實力還不錯(參考 1:1-2:70 ),現在弄到有些人還必須被賣為奴隸,實在是情何以堪。

◎本章是來自「內部」的新威脅,這打擊他們的團結,因為有富足的猶太人違反律法強迫同胞作自己的奴隸,因此這些不但粉碎了社群的和諧,也動搖了地區的經濟基礎。

二、尼希米指責貴冑和官長向弟兄取利,並要求眾人借錢給百姓都必須免去利息。 5:6-13
●「籌劃」:「仔細思考」。
●「取利」:「收利息」、「放高利貸」。向以色列人收利息是不合律法的利 25:36-37  23:20 。這個字跟 5:10 的「借給」和5:11 的「利息」是同一字根。
●「大會」:「會眾」、「集會」。這個字在舊約只出現兩次,另一次是在 33:4
●「我們盡力贖回我們弟兄」:這裡顯出尼希米遵守律法 25:47-49 。盡力贖回被賣為奴隸的猶太人。
5:10 中尼希米提到自己也借錢給百姓,但沒提到是否收利息,他這是把自己與眾人認同,要帶出「大家都不取利息」的結論。
●「百分之一的利息」:這樣的利息不高,波斯當時的基本利息是20%,甚至有人收取60%的利息。這個「百分之一」可能是月息,或者也可能應該譯為比較廣義的「百分比」或「百分率」,表達收取本金某百分比的利息。也有人認為是債主從抵押田地賺取的收入。
●「胸前的衣襟」:指長袍的腰帶或肩帶,當時的人把個人貴重的物品或金錢放在衣襟處,尼希米藉著抖空這些貴重的物品與金錢來宣告咒詛。與這裡處理的經濟問題有相當的關聯,讓看的人更容易記住其意義。
●「抖著胸前的衣襟」:抖衣襟是象徵性的動作。律法書曾提到脫鞋象徵放棄產權( 25:7-9  4:7 )。當時的人常把貴重物品放在胸前的衣襟,尼希米以這個動作表明百姓不照做的話,要失去一切所有。

◎尼希米雖然忿怒,但他的行動仍然經過仔細的思考。尼希米勇於直斥權貴的錯誤,並且承認自己也有借錢給人的行為,這種勇氣值得敬佩。

◎尼希米為使權貴在大會上的承諾更具約束力,尼希米隨召集來祭司,要求富有的地主公開起誓。

◎尼希米在此指出,如果百姓繼續在不公不義之中,是有損神在外邦中的形象。這是屬於古代人民的看法:如果一個國家強盛表明其神的強大,如果一個國家衰弱則其神必然無能。

三、尼希米以身作則,放棄省長的俸祿,慷慨的提供食物,沒有為自己購買田產。 5:14-19
●「亞達薛西王二十年直到三十二年」:西元前445年到433(432)。亞達薛西王三十二年由西元前433年四月一日到432年四月十九日。
●我與我「弟兄」:原文是複數型態,指「親屬」的意思。
●「省長的俸祿」:原文是「省長的糧食」,波斯是以實物發放政府官員的薪水。省長的俸祿乃是來自波斯政府的稅收,尼希米不收俸祿,為的是減輕百姓的負擔。
●「四十舍客勒」:可能是實物俸祿之外外加的金錢。
5:16 尼希米沒有置買田地,這在當時官僚很少見。
●「服役」甚重:原文是「負擔」,並非指建造城牆的工作(使用另外一個字),而是指波斯國的賦稅負擔。
●「以前的省長」:型態是「複數」,是指尼希米前幾任的省長。
●尼希米每天花費是一般菜飯和牛一隻羊六隻,相較於所羅門王每天宰殺牛三十隻和羊一百隻( 王上 4:22-23 )少了很多。
●尼希米在禱告中向神表明他的完全真誠。他並沒有對人說明,而是對神。因而他尋求神的恩惠 ( 5:19 ),不但是為他自己,也是為猶大百姓。

◎尼希米其實是襬上很大的代價來致力於百姓福利,因為他作為省長,其實也需要很大的支出。然而他一邊堅持他有權支取報酬,卻也放棄使用。這也讓人想到使徒保羅( 林前 9:8 林前 9:15 )。
◎本段讓人思索:我們的教會是否也有「愛」?耶穌要我們彼此相愛,以致於別人看到我們就認出我們是神的門徒,也讓別人從我們身上看到神是愛。

◎尼希米表達自己放棄俸祿的背後動機是「敬畏神」。我們今天會願意為了敬畏神放棄我們個人所應得的財富嗎?

◎以前的省長除了實物的俸祿外,還額外要金錢,以致他的僕人也以高姿態作威作福。尼希米甘心放棄自己應得的薪水,專心在城牆修建與百姓管理的事情上,以致他的僕人也忠心工作。「以身作則」,果然是很有效的領導方式。
     

◎慷慨,是領導者很重要的特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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