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源濂牧師於第52屆港九培靈研經大會中的講道筆錄
書卷:約伯記
第一講 約伯記簡介
第二講 撒但對約伯的第一次攻擊
第三講 撒但對約伯的第二次攻擊
第四講 失敗的安慰使者之一 ── 以利法(一)
第五講 失敗的安慰使者之一 ── 以利法(二)
第六講 失敗的安慰使者之二 ── 比勒達
第七講 失敗的安慰使者之三 ── 瑣法
第八講 疑團盡消 皆大歡喜
2016年1月13日 星期三
2016年1月12日 星期二
約伯記 背景資料 (信望愛網上資源)

零、背景:
一、時間:
(一)約伯記中沒有論及以色列的宗教文化制度,所以很可能約伯是在摩西之前。並且
創 12:50 中描述列祖的生活與態度和約伯記的記載很像,因此許多人相信約伯是在列祖時期的人物。
(二)傳統認為約伯記也是摩西的著作,當然有人認為這是後期的作品。但以西結書提到約伯,西元前180年的便西拉智訓更直接提到約伯記,因此約伯記絕對不可能比西元前180年更晚。不過確定的著作日期相當難以決定。
(三)死海古卷的第四穴有約伯記的片斷,第十一穴有約伯記的亞蘭文意譯本 (他爾根譯本),年代大約是西元前200年(原著一定早於這個年代),譯文與希伯來原文相當近似。
(四)約伯的年代應該是在西元前兩千年的列祖時代,但一開始約伯記可能以口傳或雛型記錄的方式存在,真正成書的時間應該在比較晚期,亞蘭文已經影響以色列人的時代了。
二、作者:
(一)有許多人爭論約伯是否是一個歷史上的人,不過以西結書將約伯、但以理和挪亞相提並論
結 14:20 ,顯出以西結認為約伯是一個真實存在的人。 雅 5:11 也顯示出雅各認為約伯是實存的人。
(二)西元前2000-1800年的馬里列王表中就出現過「約伯」這個名字,西元前1400年的亞馬拿時期也出現過這個名字。
(三)作者不明,有許多人有不同的推測,不過都沒有明確的證據。作者希伯來文造詣深厚,熟悉外地(尤其是以東地)的地理,因此可能來自希伯來的上流階層。
三、信息:
(一)本書討論義人受苦的問題,也討論神的公義與神的屬性。
(二)強調耶和華是造物者,也是普世的主。
(三)約伯記挑戰一般「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因果報應信仰,陳明苦難的原因不一定是「罪惡」,造物者不必然必須服膺因果律。約伯三友的信息,如今還常出現在許多正式的教導中,但約伯記的思想,卻仍不斷的提出控訴,控訴這種把複雜的人間事與造物者奧秘的存在簡化成「賞善罰惡」的因果律。
四、特點:
(一)約伯記屬於舊約智慧文學的一部分,約伯記、箴言、傳道書組成舊約的智慧文學。
(二)約伯記大部份是用詩歌的文體寫成,整個故事的序言跟最後,是用散文的形式。
(三)歷代以來有許多人質疑過約伯記的統一性,例如有人認定「撒旦」是被擄歸回以後形成的觀念,因此是後來加的。但是如果沒有這段幕後的記錄,如果展開約伯的苦難呢?類似這些質疑常常都是用既有的成見套在約伯記上,並沒有任何證據說約伯記是依賴任何其他的文件而發展出來的。整體而論,約伯記應該是具有統一性的著作,雖然形成著作的時間可能不短。
(四)本書有許多獨特的用字,是沒有出現在其他經卷的。
(五)本書使用了許多譏諷的表達方式。
☆參考資料:
1.「丁道爾舊約聖經註釋-約伯記」,安德生著,潘秋松譯,校園出版社。
2.「天道聖經註釋--約伯記」,唐佑之著,天道書樓。
3.「每日研經叢書--約伯記注釋」,紀博遜著,古樂人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
4.「舊約詩歌智慧書導論」,卜洛克著,賴建國、陳興蘭譯,華神出版社。
5.「約伯記研經導讀」,嘉大衛著,李保羅譯,天道書樓。
6.「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更新傳道會。
7.「啟導本聖經」,海天書樓。
☆代號說明:
「●」:經文註釋
「◎」:個人感想與應用
「○」:相關經文
「☆」:特殊注意事項
2015年11月18日 星期三
以斯帖記 第十章 (釋經) (信望愛網上資源)
六、結論:末底改的事件可以由波斯王的歷史典籍中得到印證。 10:1-3
●「海島」:可能應該譯為「沿海」,表達波斯帝國西邊的疆界,包括小亞細亞與愛琴海等地。
●「進貢」:在舊約中,這個字通常是指強迫人家勞動,例如 士 1:28「作苦工」, 王上 5:13 「服苦的人」。不過到了波斯時代,這個字囊括所有徵收的利潤,包括用錢幣或用貨物所納的稅。
●史學家一般認為亞哈隨魯王的晚年人格敗壞,最後在西元前465年被行刺。不過他死後帝國國土完好,富甲天下,權傾四方,可見當時這位國王的偉大,而以斯帖記最後的註解讓人對於國王身旁的宰相末底改留下深刻的印象。
◎從十章二節這裡的陳述,作者有意表達以斯帖記的內容為真實歷史,以便提醒後世的猶太人謹守這個節日。
以斯帖記 第九章 (釋經) (信望愛網上資源)
拾、結局與普珥日的由來 9:1-10:3
一、結局:猶大人殺滅仇敵,也殺滅了哈曼的兒子們。 9:1-11
●「任意」殺滅:指「自由」、「不受干涉」,而不一定是「大量」的意思。
●「殺滅恨他們的人」:所殺的人是「仇敵」、「恨他們的人」、「男人」,而不包含婦孺。
●「沒有下手奪取財物」: 8:11 中准許奪取財物,這裡是顯示猶大人的報復是有限度的。另外也可能是與撒上 15:17-19 掃羅因為貪財而失敗的記載作為對照。
◎當官的都很清楚目前誰得勢,因此即使兩份諭旨是對等的,但是大家都幫助正得勢的末底改與猶太人,結果如何就很清楚了。
◎「任意」暗示了百姓的權柄乃是來自神 (參 尼 9:24 ),這是不著痕跡表達神在背後照管一切的又一個例子。
二、王后求波斯王准許書珊城的猶大人隔天繼續殺仇敵,也蒙准許。 9:12-16
●「七萬五千」:平均每一省殺死五百九十人。這個數量很難說多還是少,很可能是一個相當真實的數量。在廣大的國土中「准許內戰」的諭旨,導致的傷亡當然可能這麼大。
● 9:13 以斯帖為何希望在書珊城的自衛行動可以延長一天,理由不詳
當然也有可能只是因為王后的過度報復。
●「脫離仇敵,得享平安」:這兩個應許是息息相關的 申 25:9 。
◎我們其實無須美化王后以斯帖的過份報復行為,因為記錄在聖經上的行為並非都是我們後人必須要效法的(如:亞伯拉罕不承認自己的妻子、雅各騙岳父等等)。
◎雖然王后以斯帖的行為可能是過份報復,但以舊約律法的觀點以及當時的背景而言,整體猶大人的舉動卻不能算是過份報復。因為報復是有限度的,也沒有下手奪取財富,這點是我們要特別提出來澄清的。
三、猶太人殺戮敵人之後,安息並且以隔日為歡樂的日子。 9:17-19
●這裡是為了說明守普珥節的兩個不同日子之緣故。絕大多數的城鎮在十四日守普珥節,但書珊城的猶太人則是在十五日守普珥節。今日除耶路撒冷在十五日守節外,其他地區都是十四日守節。
●普珥日是猶太人唯一沒有記載在摩西五經內的猶太主要節期。
四、末底改寫信給波斯國內的猶太人,說明普珥日的由來並設立普珥日。9:20-28
● 9:20 有一個「接著」這個詞,不過在新譯本和合和本都沒有翻出,表示可能是過了一段不確定長度的時間。
●「末底改記錄這事」:有人以此認為末底改是以斯帖記的作者,但是比較自然的解釋是,他在寫給猶大人的信中記錄此事 9:20 。
● 9:24-25 將以斯帖記中哈曼的惡行和以斯帖救猶太人的故事濃縮了起來,此處沒有按照時間順序。然後 9:26 開始解釋「普珥」的來源。
●「歸附他們的人」:指 8:17 提到的入猶大籍的人。
五、以斯帖和末底改再寫第二封信要求猶太人要守普珥日。 9:29-32
●「堅囑」:原文是陰性動詞,顯示這主要是以斯帖的囑咐。
● 9:29 有一個「於是」這個詞,不過在新譯本和合和本都沒有翻出,表示過了一段時間。這裡提到王后「寫」了一封有關普珥日的正式信函,但是該節經文的意思不易確定,有可能是指王后與末底改連署;或有可能第二封信是為了確認第一封末底改寫的信之權威,免得有人不支持末底改先前所說的。
●「和平誠實的話」:指「友善真誠的話」。
●由 9:31 看來猶太人主動在普珥日加上禁食這一項。
● 9:32 紀錄在史記上的命令,可能就是末底改在 9:20 寫下的。
以斯帖記 第八章 (釋經) (信望愛網上資源)
玖、局面扭轉 8:1-17
一、波斯王把哈曼的家產賜給以斯帖,末底改取代了哈曼的位置。 8:1-2
●「把...哈曼的家產賜給...以斯帖」:罪犯的家產充公歸給王室,早已有了先例 王上 21:7-16 ,史學家希羅多德也記載波斯有類似的情況。
●此處王將哈曼的家產賜給以斯帖,可見王對以斯帖的寵愛,和試圖為她受苦給予補償。而王后在 8:2 則將王賜給她之哈曼家產派給末底改,使得末底改有和新職分相稱的產業。
●「王摘下自己的戒指」:可參考 3:10 、 3:12 ,王指上的戒指通常是用印時用來壓在軟蠟或泥上,用以確保送出的信件是法定官方文件。此處表明王對末底改的重用,使他成為如同哈曼一樣首相的地位。 創 41:42 法老也摘下戒指給約瑟。
二、以斯帖求波斯王,波斯王准許以斯帖和末底改用王的名義發諭旨以推翻以前的命令。 8:3-14
◎波斯王在筵席上是關切王后的安危,忿而判哈曼死刑,但滅猶大人的命令還未撤銷,因此以斯帖必須另一次流淚哀告,請求波斯王推翻以前的命令。
●這與哈曼被殺中間間隔了一段時間,以斯帖也是冒生命危險違例進去見王。
●「廢除....那旨意」:其實是廢止法律,這是波斯法律所不允許的。不過以斯帖委婉的說這是「哈曼傳的旨意」,而不用「法律」一詞。
● 但 6:8,12,15 也提到瑪代王大利烏面臨同樣的兩難困境。解決辦法不是廢掉原先的諭旨,而是另寫一道諭旨加以抵銷。
●「我何忍見」:原文是「我怎麼能看見」。
●「西彎月」:「三月」的意思,這個時間相當於西曆的五、六月。由頒布猶大人滅族的一月十三日到命令取消的三月二十三日,時間過了兩個多月。
●「三月...二十三日」:這是亞哈隨魯王在位第十二年,相當於西元前四七四年六月二十五日,也就是 3:12-13 提到的諭旨頒佈後兩個月又十天。這段時間可能是因為因為以斯帖的行動不是如一般想像的在第一道諭旨發佈後立刻去執行,或者是制訂一道可以達到預期效果的諭旨有一定的困難,需要一點時間。
●「十二月...十三日」:相當於西元前四七三年三月七日。
● 8:9-14 與 3:12-14 平行,僅略有差異,特別強調「猶大人的文字方言」,因為這個諭旨跟猶大人特別有關。這份諭旨的重點是「猶大人可以聚集自衛,保護自己、攻擊意圖謀殺猶大人的人」。
●「和他們的妻子兒女」: 8:12 有兩種解釋,一種是認為這邊指的是那些攻擊他們的人及他們的妻子兒女;一種是猶太人可以毀滅那些以武力攻擊他們(猶太人)和他們妻子兒女(猶太人的妻子兒女)的人。
●如果我們仔細閱讀經文,會發現,所要剪除殺戮滅絕的,是要攻擊猶太人的人和其家人,而不是所有波斯人。
●「一日之間」:有了限期,表示殺戮行動受到控制,不至於演變為不可收拾的局面,殃及無辜。
◎王以為事情到此應該告一段落,但是他卻忽略了王后最關心的並不是末底改的高昇或哈曼的消滅,而是猶太人的安危與拯救,因此 8:3 以斯帖「又」在王面前俯伏「說話」,此時王向她再次伸出金杖,可見王對她的友善,或許表明她不需要這樣對他說話。
◎從 8:3-6 這一段王和王后的互動,我們可以看到以斯帖非常懂得王的心理,她知道自己所求的是未受邀而主動提起,因此為了避免王的不悅, 8:3 記載她俯伏來到王的腳前迫切地哭著,又巧妙地希望請王廢止哈曼的陰謀(刻意不將王牽涉到諭令內,完全沒有責備王的口吻),然後陳述要點 8:5-6 ,以表明她的期望。
◎國王的前一個命令不可以被推翻,因此這個諭旨就是在前一個命令有效的狀況下授權給猶大人自衛,讓前一個命令無法發生效用。
◎這段諭旨的報復性文字,是以斯帖記讓人難以接受的地方。不過如果我們思考當時的處境,在無法直接廢除第一個准許殺猶大人的命令下,要發佈怎樣的命令才能實質抵消第一個命令呢?恐怕也只有對等報復的命令才有辦法了。當然,猶大人最後可能是報復過度,這點我們也無需為他們美化,但發佈這個對等命令的末底改,大概沒有要鼓勵報復的意思。
三、末底改獲得高位尊榮,書珊城的百姓都因此快樂,猶大人也都因為局面扭轉而快樂,許多人也因此入猶大籍。 8:15-17
●「藍色白色」:這是波斯帝國王室專用的顏色。
●「朝服」:這是末底改第二次得尊榮,第一次是在 6:11 。
●「頭戴大金冠冕」:指的是帶著碩大的頭巾(不是王冠)。
●「紫色....外袍」:當時紫色是相當貴重的染料,必須靠人工潛入地中海深海取得一種螺貝,取得其紫色分泌物染色。是非常富貴的人才能穿得起這樣的布料。這是紫色的亞麻斗蓬,可能是長而平滑的衣服,像現代阿拉伯人穿的長袍。
●「書珊城的人民都歡呼快樂」:因為吊死哈曼的事情已經轟動全城,所以有可能群眾聚集在王宮外面等待進一步的宣告,因此當末底改步出王宮時,群眾高聲喝采,表達對之前哈曼跋扈管制的不滿。又這段話也有可能不是發生於當晚,而是過了幾天以後發生的事情。也有可能是表達因著猶太人的得救,其他居民也跟著得到抒解,因為他們不必因背負要滅其他種族的罪疚感。
●「懼怕猶大人」:可能是廣義的懼怕,而不一定專指怕猶大人報復他們。
●「入了猶大籍」:就是包含「行割禮」、「守律法」,也就是接受猶大人的宗教。有可能是像 出 12:48 那樣,受割禮,守逾越節成為猶太人.新約時代也有許多類似的例子,如 太 23:15 , 徒 2:10 , 徒 6:5 , 徒 13:43 。
2015年11月17日 星期二
以斯帖記 第七章 (釋經) (信望愛網上資源)
捌、以斯帖的第二次筵席與哈曼被處死 7:1-10
一、波斯王在以斯帖的筵席間又承諾答應她的要求,以斯帖就向波斯王求猶大民族的生命。 7:1-4
●「剪除殺戮滅絕」:這些用詞和王諭旨的用詞是一樣的 3:13 。
●「被賣了」:指哈曼重金利誘王答應他所求的 3:9 。
●「但王的損失,敵人萬不能補足」:參 5:13 註釋。另譯「因為這樣的危難不值得來打擾王」或「因為我們的苦難跟王的損失比起來算不了什麼」。意思是「我們的苦難是小事,但是王的損失是大事」。
◎ 7:3 中王后以自己的生命和猶大人的生命聯合,向波斯王懇求。波斯王一定驚訝於有誰敢危及王后的生命。
◎看起來以斯帖似乎不知道末底改剛剛高升的事情。
◎以斯帖也是由經濟的立場來說服國王,他陳明如果猶大人被賣為奴隸,這樣當然可以為帝國帶來收入,這樣她沒有意見。但是殺掉有勞動力的猶大人,可不是徵收財產就能補足其損失的。人帶來的長期利益,當然比短暫的金錢入帳來得龐大。以斯帖就是用這種「殺雞取卵」的道理來告訴波斯王是犯了大錯。
二、波斯王質問是誰意圖要殺王后的民族,以斯帖回答是哈曼。這回話導致波斯王忿怒離席,哈曼驚惶求以斯帖救命。 7:5-7
●「擅敢起意」:「充滿心思」、「充滿他的心」。
◎「王....離開酒席往御園」:可能是要離席去想一想到底要怎樣處理這件事。
三、波斯王回來正好看見哈曼違例接近王后,就接受太監的建議將哈曼掛在他自己做的木架上處死。 7:8-10
●「所靠的榻上」:波斯人的習慣是斜躺在桌邊進食。
●哈曼曾經因為猶太人末底改不肯跪拜而怒氣衝天,現在卻俯伏在區區猶太女子以斯帖面前,這是很諷刺的地方。
●「凌辱」:「征服」、「壓制」,可能有「性侵犯」的意思。
●「蒙了哈曼的臉」:羅馬與希臘都規定死囚要蒙頭,波斯則沒有其他文獻證明這個規定。給被判死刑的人蒙面可能是因為國王不想看到死囚的臉。
●「哈波拿」:應該是波斯王的親信太監, 1:10 中他也侍立在王前。
◎從這幾次的事件,我們可以發現亞哈隨魯王是很容易受到他身邊影響而作決策的人,例如聽從廢后的建議,也聽哈曼殲滅猶太人的請求,屢次說要答應以斯帖的請求,這次又聽哈波拿的建議把哈曼掛在木架上,可見此王容易聽從饞言而且輕易的選擇自己的利益,神也藉著這樣的王成就祂的計畫。
◎哈曼的最後自嘗苦果死在自己為別人預備的刑架上,就像 箴 26:27 寫的「挖陷坑的自己必掉在其中」。惡人自食惡果,真是大快人心!令人想到「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羅 12:19 來 10:30 」。
◎有人質疑此時以斯帖怎麼沒有為哈曼求情,可能原因有幾個:第一,沒有記載並不等於她沒有求情,第二,王當時對哈曼的怒氣難以平息,第三,若王赦免哈曼,將會對猶太人繼續造成威脅。
◎哈波拿這時才告訴王木架的事情,實在是有落井下石的嫌疑。不過宮廷中這樣勾心鬥角的狀況應該不難見到才對。
以斯帖記 第六章 (釋經) (信望愛網上資源)
柒、末底改高昇與哈曼降卑的轉捩點 6:1-14
一、波斯王因為睡不著讀歷史,知道末底改拯救皇帝卻沒有獲得獎賞。6:1-3
●「睡不著覺」:原文是「睡覺離開」的意思。
●「歷史書」:「備忘錄」、「王的日誌」,也就是「年鑑」。
● 6:2 的事蹟可以參考 2:21-23 的記載。
●希羅多德提到波斯有一類人叫做「得王恩的人」,就是曾經特別為王效力而得到王賞賜的人,對波斯王來說公正的論功行賞和他的名譽攸關。在此,王對於自己沒有給末底改什麼賞賜而耿耿於懷,不論是因日誌中沒有賞賜的記載,或碰巧知道末底改沒有得到報償,也因此,王立即決定要賞賜末底改,絲毫沒有猶豫。
◎ 6:1 是故事的文體結構中心,事情至此正式有了轉折,也讓人看到,神實在垂聽禱告,祂是掌權的神。
◎看到亞哈隨魯王竟然忘記末底改的救命之恩,我們會覺得很不可思議;但我們是否也同他一樣,忘了記念救我們脫離幽谷的神呢?
◎王為何失眠會想到讀歷史,有學者認為可能是因為這些記載中充滿了軼事趣聞可以消愁解悶,或者是為王提供一些指引的資料,或者是希望能以讀書聲助眠。不過更有可能的是,乃是神激動波斯王,幾乎所有的古卷都認為波斯王為何會一夜失眠是出自於神的攔阻,尤其是王睡不著讀歷史還『正巧』又讀到五年前末底改救王之事的歷史,這些看似巧合的背後讓人不得不認同這很有可能是神大能的手在掌管人類歷史的作為,否則這麼多的巧合實在難以解釋,且若沒有這段恐怕第一批回歸的猶大人都在這次哈曼的計畫下被殺害。
二、波斯王詢問哈曼應如何恩待末底改,哈曼回答必須將王的朝服和馬給那人穿戴,並由大臣帶領他騎馬繞行全城。 6:4-9
●「誰在院子裡」:王的意思應該是「有哪個官員在場可以與我商討此事」。此時『正好』哈曼『正進了』王的外院,準備請王授權將末底改吊死。
●這裡的時間應該在清早,波斯王尚未正式辦公的時候,哈曼希望插隊提早辦妥處死末底改的事情,因此來見王。正好王也急著要找人商量獎賞末底改的事。
●哈曼的建議顯出他有覬覦王位的野心,因為他不求高官厚祿,只求本屬於君王的榮耀。
●先前哈曼對王有所保留,不說「有一種民」是誰 3:8 ,現在王也同樣不說「王所喜悅尊榮的人」是誰,對照之下顯得諷刺。
●「王常穿的朝服」:直譯是「王曾穿的朝服」,是權力、尊榮的象徵。
●「戴冠的御馬」:也是另一種國王的徽號(可從浮雕上看出來)。
●「街市」:而是城中的主要廣場,可供大群人聚集之處。
◎由第四節我們看出來國王不知道哈曼心裡正想除掉末底改,而哈曼也不知道國王心裡想提升末底改,兩個人的想法在此成為強烈的對比,也將故事帶到高潮。
三、波斯王命令哈曼將自己所說的行在末底改身上,哈曼的妻子和朋友斷言哈曼將敗於末底改手下。 6:10-14
● 6:10 中波斯王似乎知道末底改是猶大人,但是他獎賞末底改的命令與他之前要滅猶大族的命令似乎不太相稱。不過這樣的混亂在獨裁的世界中也不是沒發生過。
●「憂憂悶悶」:「悲傷」、「哀悼」的意思,遠比「憂悶」情緒強烈。
●「智慧人」:應該是哈曼的「謀士」。
●「你在末底改面前始而敗落」:直譯為「你已在末底改面前開始敗落」,「敗落」為完成式。
◎這裡無疑對哈曼來說是相當大的打擊,因為他萬萬沒想到自己竟然成為向自己最憎恨之敵人傳達國王美意的人。(本來哈曼有意要王發命令絞死末底改,沒想到不但沒機會提到這個陰謀,而且還竟被命令去榮耀末底改!)哈曼得完全照王的意思去行,因為他沒有任何身份可以反對王的命令。
◎這裡並沒有交代哈曼和末底改在遊行過程中兩人有什麼對話,而且遊行回來之後兩人外表上沒有什麼改變,一個回到朝門一個回到家中,但是實際上就連哈曼身旁的人都知道兩人的情勢已經逆轉,悲哀的和歡樂的即將易位。
◎為何哈曼的妻子和謀士會斷言猶大人將勝過哈曼?可能是他們由其他地方可以看出猶大人果然是蒙神保守的民族。別人可以由今日的基督徒身上看出神的做為嗎?
◎哈曼就像 詩 37 裡面所形容的惡人,他們一開始似乎安享尊榮,而且一開始情勢對末底改來說並不利,讓人以為神任憑這樣的不公正;但是本章卻出現了轉捩點情勢,作者用戲劇化的方式描述了情勢倒轉的開始。
以斯帖記 第五章 (釋經) (信望愛網上資源)
陸、以斯帖得到波斯王的恩寵 5:1-14
一、王后去見王,蒙波斯王的恩典免死,並且表達願意答應王后的各種請求。5:1-3
●「第三日」:一天的任何時段都可以當作一天計算,因此這裡指的大概是經過四十到四十八小時後。
●「朝服」:直譯為「王室的尊貴」、指「皇后的正規禮服」。
●「對殿站立」:站在王宮的內院表示站在王的視線範圍內。
●「就是國的一半也必賜給你」:這應該是一個通用的俗語,波斯王用來表明樂意答應王后的各項要求。
◎波斯王很清楚王后違例來找他,恐怕是有重要的事情請他幫忙,因此他就直接詢問王后的要求。
二、以斯帖要求波斯王帶哈曼赴筵,在筵席中波斯王還是表達願意答應王后的各種請求,以斯帖請波斯王隔日再帶哈曼赴筵,她就要陳明所請求的。5:4-8
◎王后也很謹慎,沒有直接提出自己的要求,而要求國王私人赴宴。這可能是為了避免在王宮中人多口雜,波斯王無法專注於王后的說明。在私下的場合中王后更可以直接影響波斯王。至於以斯帖為何要到第二次筵席才表明自己的請求,其動機無法確定,有可能是讓國王了解哈曼是她和他之間的障礙。
三、哈曼快樂的離開筵席,但看到末底改就發怒,回家抱怨給妻子、朋友聽。他的妻子和朋友建議他明天赴宴之前先殺末底改。 5:9-14
●「不站起來,連身也不動」:看起來末底改是變本加厲,連站起來都不願意。
●「細利斯」:可能是波斯語「黃金」的意思。
●「眾多的兒女」:哈曼有十個兒子 9:7-10 。史學家記載波斯人是兒女成群為榮耀,僅次於作戰驍勇;波斯王會頒獎給生養最多的大臣。
●「這一切榮耀,也與我無益」:在希伯來文中只有一個字,這個字有很多譯法。 3:8 「(容留他們與王)無益」指的是「不適合」國王; 7:4 譯為「不能補足」;本節 5:13 解釋為所有光榮的事,比起這個眼中釘末底改都算不了什麼。
●「五丈」:原文是「五十肘」,一肘是44.45公分,因此高度大約22公尺。有人質疑這個高度是不是有抄錯,但是七十士譯本和希伯來文本所列一致,因此應該沒有抄錯的問題,可能是立在城牆上才有這樣的總高度,以致於與地面的距離這麼高。
◎哈曼能爬到高位果然是有一套,遇到末底改這樣挑釁,他都先忍耐下來,但是到了家裡就無法抑制住怒氣了。
◎哈曼在12節大誇自己不但被王后邀請王和他單單他一個人赴宴,而且強調明天也是只有他,由於王的臣子眾多卻獨有他一人受邀,可見他在王和王后的心目中地位有多重高,卻沒有意識到這種邀請是何等的不尋常,畢竟此舉有可能也會引起國王對他的不滿,畢竟國王也有可能會覺得哈曼不配在他妻子心目中有如此重要的地位。
◎哈曼擁有財富成功和權力,但卻因為得不到別人尊崇的慾念沒達成的掃興而帶出行為差錯。我們也要當心自己是不是因為渴望別人的稱許或歡欣而不擇手段。
◎哈曼因為對末底改心裡的苦毒,讓他從滿心興奮的宴會返家途中轉為憤怒憎恨。我們不能讓苦毒在心中萌芽,否則芽將會生長蠶食我們的生命,最後終將像哈曼一樣自食其果( 6:13 、 7:9-10 )。
以斯帖記 第四章 (釋經) (信望愛網上資源)
伍、以斯帖答應為猶太人求情 4:1-17
一、末底改聽到猶太人將被滅族,就穿麻衣,蒙灰塵,痛哭哀號。 4:1-3
●「末底改知道所做的這一切事」:從末底改不僅擁有諭令抄本( 4:8 ),而且也知道哈曼和王密談並願意捐錢給王庫的銀子數目( 4:7 )看來,他在宮廷中有一定的地位。
●「撕裂衣服,穿麻衣,蒙灰塵」:在極度哀痛時舊約其他時代也有類似的舉動(
創 37:34 , 撒下 1:11 ,但 9:1-3 )。而其他中東國家也有這種習俗
賽 15:1-3 , 結 27:23-33。據Herodotus史書上的記載,薛西時代的波斯帝國在敗給撒拉米(Salamis)之後,書珊城也有撕裂衣服這種哀痛的舉動。因此末底改的舉動不但符合猶太人的傳統也正合當時當地的習俗。
●「到了朝門前停住腳步」:因為在王面前不可以出現任何標示傷痛的事物。 (參考 尼 2:1-2 ) 所以在朝門(御門)口是他最能接近以斯帖的地方。
◎
4:1-3 4:15,16 提到的兩次禁食與 2:18 3:15 兩次亞哈隨魯王所舉辦的筵席成為強烈對比。筵席是以斯帖記反覆出現的主題。
◎本章多處提到禁食,通常禁食都會同時禱告,但本章卷卻刻意沒有提及禱告,也沒有上帝的名字,有可能是因為當時中東和波斯王國有很多神,他們一般會在官方文件中提到神的名字,用以控制祭拜這些神的人民。猶太人的獨特之處就是他們的名字就有尊崇耶和華的意思,因為他們是神的選民,所以他們的故事就是神的故事。
◎當末底改得知消滅猶太人的詔書頒佈時,他大可以驚慌失措沮喪,也可以自私自利地只想辦法救自己,或單純的等待神的介入。但是末底改卻沒有這樣做!他相信神將他放在目前的崗位上有祂美好的安排與旨意,因此他義不容辭。當我們遇到類似的關頭時,我們是否也能臨危不亂為他所用、為祂做工、在自己的崗位上成為神的器皿?
二、以斯帖知道末底改的狀況後,派人關心末底改,末底改將猶太人所遇到的事情轉告以斯帖,並要求以斯帖為猶太人求情。 4:4-8
●「甚是憂愁」:表達以斯帖對於末底改哀傷的行為感到非常驚慌,但是從她送給末底改平常穿的衣服之反應看來,似乎她對於諭令並不知情,也因此末底改不接受衣,期望以斯帖了解他的憂傷並非個人的事情,也因此引起以斯帖的追問。
●「送衣服給末底改穿」:以斯帖可能不知道末底改為何要穿麻衣。
●「哈他革」:是波斯文「善良」的意思。可能是個猶太人或者是對皇后非常忠心的太監,因為末底改在 4:8 明白說到以斯帖也是猶太人的事實,而且他要哈他革將王上的諭令抄本帶回宮去,身為太監的他也忠心的將相關資訊帶給以斯帖。
●「寬闊處」:相當於廣場,百姓為了某種目的在此聚集,參
代下 29:4拉 10:9
尼 8:16 。
●「捐入王庫的銀數」:末底改能夠知道這個信息,表示他消息靈通或官位頗高。
●「本族」:自己的族人。
◎由哈他革居間傳話,一方面是因為末底改穿麻衣不可進朝門 4:2 ,一方面是因為以斯帖深居宮闈,在女院中與外界隔絕。
三、以斯帖原本回覆依例不可擅自進去見波斯王,但末底改曉以大義,告訴以斯帖獲得王后的位份很可能就是為了今日的事件。 4:9-14
●「已經三十日了」:以斯帖當王后已經5年,這時有三十天沒有見王,恐怕並不是非常受寵愛。
●「人」就把以斯帖這話:原文是複數,指「許多人」,不單是「哈他革」。
●希羅多德的著作也證明 4:11 的記載,人不可以擅自去見波斯王,否則會被處死。
◎以斯帖回覆末底改她和王當下沒有很親密的關係,要見王有很大的困難,但末底改不接受這個答案!首先他跟以斯帖說,當同族被滅時她休想在宮中置身事外就算她個人可以獲救也救不了她的家人;而且,他相信如果她拒絕介入,神必用其他方式使猶太人獲得解救。末底改強調問題不在於以斯帖她自己是否獲救,而是他要以斯帖明白神使她得到目前的地位為的是要拯救祂的百姓。
◎末底改提醒以斯帖,不要把自己的特殊身分當成偶然,當成是自己的特權。而要思考上帝在自己身上的托付。我們是否也這樣認真思考過自己的身分?信望愛站的發起同工們就是因為這節經文的鼓勵而建立網站,我們是否也想過自己在某些層面是神預備的以斯帖王后?
◎這裡雖然沒有直接提到神的名字,但是卻很容易讓人看到有一位神在這事件的背後。以斯帖之所以成為皇后,看起來是因為瓦實提的失寵;頒發屠殺猶太人的諭旨,看起來是因為末底改未向哈曼跪拜;但是並不是只是單純這樣的因果造成以斯帖記的故事,以斯帖記看起來許多的巧合並沒有辦法用自然的解釋說的過去,彷彿在背後一直在強調:其中有神的作為。並且透過「外邦人取決於掣籤」來對比「猶太人有神的預備和痕跡處處可尋」。
四、以斯帖要求書珊城所有的猶大人為她禁食三晝夜,然後他要冒險去見波斯王。 4:15-17
●「禁食」:通常用於表示「為罪悲慟」。在摩西五經裡面並沒有「禁食」這個字,而是用「克苦己心」(
利 16:29-31 23:27-32
、民 29:7 )這個字,通常與贖罪日有關,並在其後的舊約經文裡常與禁食一起出現( 拉 8:21 斯 4:3, 16 )。因此不少學者認為在被擄時代禁食逐漸成為猶太人表示懊悔認罪的慣例。這裡沒有提到禱告,不過這裡的禁食應該就是為了要禱告。
●「禁食三晝三夜」:禁食通常只一天,如贖罪日的禁食( 利 16:29-31
),或一些特殊事故而自願進行的禁食( 撒下 1:11-12 ),也大多只有一天.以斯帖禁食三日,表示她看這事十分嚴重,需要額外力量。
●「不吃不喝」:一般的禁食並不禁止喝水,這裡是特殊的要求不喝水。表明了以斯帖的恐懼慎重。
◎末底改的話看似先知的預言,也有一些誇飾的感覺,但是這段話使以斯帖內心掙扎不已,這裡並沒有提及以斯帖花了多少時間來作決定,但從後續的發展我們可以看到她並沒有只自掃門前雪或獨善其身,而且從她的選擇可以看出神的介入,使得祂的自民在合適的時機採取行動。
◎以斯帖決定至個人生死於度外而冒死進諫前的榜樣讓我們看到她是有勇氣且計畫周詳的人:
1.計算代價—她知道自己可能需要付出生命的代價。
2.分清先後—她知道猶太民族的存活遠比她個人的生存重要
3.做好準備—她尋求支持,除了自己禁食祈禱,也要求同胞一起禁食禱告。
4.身體力行—她決定後沒有拖延時間,決定三天後義無反顧地去作。
◎以斯帖其實也可以選擇見死不救,或單是禱告,或靜觀其變。有時我們也是如此,我們相信神的應許,也聽到神明確的引導和呼召,但卻只願置身事外。若是有該做的事情,我們應當採取行動參與神的計畫,而不是等著別人去實踐祂的旨意。當然,我們也不是都照自己的意思而行,而是要避免「坐等不動以為是倚靠神」或「一切靠自己而不聽神的聲音」兩種極端,讓神的計畫和人的參與兩者相輔相成。
◎以斯帖願意犧牲自己優渥的地位去拚死見王求情,真是令人動容。
◎這裡隻字不提禱告或神或其他跟宗教有關的詞彙,是一種修辭技巧,強調在整個故事中,神是主動者,主權在於神,不是人光靠自己的力量可以改變什麼。
◎我們清楚知道神在我們身上的旨意以後,是否也願意採取行動呢?
◎當環境把我們困住,而我們卻缺乏勇氣與信心來面對和改變時,是否也可以學習以斯帖一樣,請弟兄姐妹一起禁食代禱呢?
2015年11月12日 星期四
以斯帖記 第三章 (釋經) (信望愛網上資源)
肆、哈曼謀害猶太人的陰謀 3:1-15
一、亞哈隨魯王讓哈曼高升,並且命令眾官員跪拜哈曼,但末底改不跪拜哈曼,有人把這種狀況告訴哈曼。 3:1-4
●「這事以後」:指以斯帖在第七年封后以後 2:16 ,到十二年之前
3:7
。大約是西元前479年到西元前474年之間。本書沒解釋哈曼何以能高升,於是末底改有功未賞 2:21-23 ;見 3:6 ,哈曼無功受祿,形成諷刺的強烈對比。
●「亞甲族」:可能是「亞瑪力人」,參考 撒上 15:1-35 申 25:17-19。七十士譯本翻譯為「馬其頓人」。亞瑪力人和以色列人向來彼此為敵。這也可以解釋何以末底改抵死不拜,何以哈曼決意趕盡殺絕。
●「哈曼」:原意是「傑出的」。
●「王如此吩咐」:似乎顯示眾臣僕不是很尊敬哈曼,不然國王應該不需要特別吩咐。
◎宰相本來就有權接受跪拜,末底改為什麼不跪拜?在此並沒有說明。末底改應該不是為了信仰的緣故不跪拜哈曼,因為猶太人會向君王和人下拜
撒上 24:8 撒下 14:4 創 23:7
33:3 。很可能是因為亞瑪力人跟猶太人是世仇,所以末底改不跪拜。
◎為何末底改身旁的人先勸他又告訴哈曼的理由並沒有詳述,可能是因為他們希望討好哈曼,也可能是因為他們憤怒末底改漠視他們的忠告,或者有人覺得末底改太過驕傲。
二、哈曼決心要滅絕末底改的本族來報復末底改的行為,於是藉著擲骰子的機會報告國王,意圖要滅絕猶太人。 3:5-9
●「他就怒氣填胸」:Haman
hema;「怒氣」與「哈曼」為近音字。
●「滅絕」:這詞組在以斯帖記出現了很多次,有時翻成「剪除」,可見哈曼企圖剷除異己的想法有多強烈。
●「正月」:一年的起首,哈曼選擇這天抽籤是因為巴比倫人認為那時眾神祇會聚集一起決定人的命運。
●「普珥」:就是「籤」、「骰子」的意思。
●「擇定了十二月」:抽籤的結果選定了將近一年後的十二月,讓整個事件有機會可以翻轉。相當於陽曆的二、三月。
●「不守王的律例」:哈曼說的是半真半假,猶太人有自己的律法沒錯,卻也沒有不守波斯的法律。
●哈曼的控告可分成四部分:
1.有一民族散居在國內各處:這句話並沒有說錯。
2.他們的律法和其他人民不一樣:這句話半真半假。
3.推論他們不服從國王的律法:開始亂說話。
4.容忍這樣的民族於王無益:下可怕的結論。
●「一萬他連得銀子」:三十四萬公斤銀子,當時波斯剛剛結束對希臘的戰爭,國庫空虛,應該會需要這筆款項。這很可能是哈曼計劃在收括猶太人的財產後捐回給國庫的金額。希臘史家希羅多德記載當時波斯的稅收,一年約有五十一萬公斤銀子,這筆錢約有其三分之二。
◎由 3:5 看來,哈曼似乎一開始並沒有注意到末底改,但經他人一提,他發現末底改真的不向他敬拜,此時他的自尊心受到打擊而震怒;以哈曼當宰相的權勢應該可以立刻處置這個對他不敬的人,但是奇怪的是,此時的哈曼並沒有採取立刻的方式對付末底改,而是選擇了更可怕的方式,企圖滅絕整個猶太族群,所以他的動機也許以不單只是為了存心報復對他不敬的末底改,另外可能也想趁機鞏固他個人的勢力範圍,後來更想順便斂財。
◎其實哈曼的建議中,經濟理由是個很強而有利的因素。我們會不會也常常為了多賺點錢就做出了錯誤的決策呢?
三、國王聽從哈曼的意見,決定一月十三日滅絕猶太人。這樣的決定造成百姓慌亂。 3:10-15
●「戒指」:就是玉璽,是掌權的標記,全國的權威。
●「這銀子仍賜給你」:參考 4:7 這裡的意義應該是「銀子和百姓」都交給哈曼全權處理的意思。
●「正月十三日」:這是殺逾越節羊羔的前一日,相當於西元前四七四年四月十七日
出 12:1-11 。
●「總督」:波斯王把全國劃分為二十多個直屬的省區,每個省區有一個省督(就是總督),省區之下是一百二十個省分,每個省分有一個省長。
●「剪除,殺戮滅絕」:三重詞彙強調,常見於法律文件。
●「猶大人,無論老少婦女孩子」:「猶大人」為陽性形式,為避免誤以為婦女和孩子可以倖免, 這裡特別強調「無論老少婦女孩子」。
◎哈曼的可怕在於他在王面前指控猶太人時,並沒有提及末底改和他的私人恩怨,就連猶太人的名字也沒有提及。國王的反應也很有趣,非但沒有反對,也沒有問會被滅絕的是哪一族,可見哈曼的捐贈和提出的好處對國王頗有吸引力。
◎這個諭旨最可怕的地方是還加上執行日期,哈曼和王擇定將近一年後的了十二月並不怕猶太人逃跑,因為波斯帝國在當時是最強大的國家;而且這麼一段的長時間可以讓官方諭令充分傳遍波斯帝國的每一個角落。
◎「王同哈曼坐下飲酒,書珊城的民卻都慌亂」: 3:15 作者巧妙且客觀的描述了當時的張力。
◎哈曼開始策劃滅絕猶太人的月份,正好是猶太人在逾越節慶祝蒙拯救出埃及的月份.面對這樣的巧合,猶太人還會有信心相信神也會像過去一樣拯救他們嗎?同樣的,面臨患難時的我們,有信心相信神再一次的拯救與同在嗎?
◎突然接到一年以後要殺一個民族的命令,難怪人民會慌亂。雖然滅族的事情也不是沒發生過,但是一年前就頒布的滅族令還真令人覺得奇怪。難道猶太人就要坐以待斃嗎?命令會不會反悔?而下這種血腥命令的人卻在一旁飲酒作樂,這種昏庸弄權的君臣,實在令人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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