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0日 星期二

以斯帖記 背景資料 (信望愛網上資源)

以斯帖記
以斯帖記查經資料
零、背景:
  一、時間:
(一)事件是發生在亞哈隨魯王,也就是薛西王一世、西元前486-464(465)年期間。準確一些來說,事件應該是西元前460年附近發生的。
(二)著作時間應該是在西元前五世紀末到四世紀初的時間。次經馬加比傳下卷提到「末底改節」,因此以斯帖記著作的年代不可能比馬加比傳下卷(西元前第二世紀)還來得晚。
 三)本書寫作風格類似以斯拉、尼希米和歷代志三卷書,都是在西元前第五世紀寫成的,再加上作者能取得波斯記錄又用到一些波斯文字且熟悉波斯宮廷文化,由此可見一斑。另外,由於本卷書沒有受到希臘影響的影子,所以應該不是西元前第四世紀寫成,因為西元前第四世紀後期希臘文化就變得相當興盛。
   
二、作者:
(一)應該是個猶太人,但無法確定其身分。猶太傳統中認為末底改就是作者。
   
(二)因為他瞭解波斯風俗,又以書珊城為故事背景,可見他是波斯某個城市的居民。
   
(三)而猶太傳統認為是末底改寫的,但是  10:2-3  介紹末底改的方式似乎也排除了這個說法。
   
  三、信息:
(一)本書雖然不提到神,但是其中有許多「偶發的巧合」,顯示出上帝隱藏在以色列人被擄到的波斯帝國背後,仍然掌握著歷史的走向。
   
(二)作者刻意不提神或任何宗教活動,卻有效表明神的照管,用意是要強調,猶太人受謀害但蒙拯救,看似巧合,但其實是神在背後掌管一切。末底改確信猶太人會蒙拯救,是基於神的主權,祂必成就祂的旨意與應許。但神的照管並不是宿命論,除非以斯帖盡到人這方面應盡的責任,否則她和她父家必定滅亡。
(三)本書是猶太人受苦中的盼望,知道神必伸冤,他們不至於失望;信徒也從本書清楚知道,神不斷搭救保全祂的子民。
   
(四) 6:1 是故事的文體結構中心。

                開場白與背景( 1                          
              ┌┼ 國王第一次下旨( 3           │→ 險些喪命
            ┌┼┼ 哈曼與末底改的衝突( 5
          ←┼┼┼ 國王睡不著之夜( 6:1            危機
            └┼┼ 末底改勝過哈曼( 7     
              └┼ 國王第二次下旨( 9        │→ 拯救
                後記( 10       
   
  四、特點:
(一)本書的體裁是記敘文,雖是根源於歷史事件,但作者會選擇比較契合他想表達的部份加以強化、捨棄較無關的部份,以強化整份文章的文學性。
(二)希羅多德的「歷史」一書的三分之一記錄了亞哈隨魯王的事蹟。此書記載亞哈隨魯王的皇后是Amestris,應該就是「瓦實提」翻譯成希臘文的結果。
(三)本書有希伯來文與希臘文兩個版本,希臘文版本較長,希伯來文版本則是我們目前所見的聖經內容。希臘文版本被視為次經「以斯帖記補篇」。希臘文版本也的確多是後來增補的。
(四)本書全書未提到「上帝」,這讓許多人覺得困窘
(五)波斯宮廷的行事曆是用擲骰子編排的。耶魯大學的收藏品中就有一個被稱為puru的波斯骰子。
(六)本書最早的希伯來文抄本,是十一世紀的馬索拉經文,死海古卷中不包含以斯帖記。
(七)本書提到九次的「筵席」與兩次的「禁食」,成為強烈的對比。
(八)以斯帖記的歷史是否屬實:
近代(尤其是近百年)有很多人認為以斯帖記是不合歷史的或是虛構的,不應該正典中站一席地位。

反對原因:
1.世界史沒有提到「瓦實提」或「以斯帖」,當時薛西王入侵希臘時的王后為「亞美史特斯」。
2. 2:5-6  提到末底改被擄至巴比倫過,那麼所記載發生事情的年份時末底改年紀已經超過120歲,應無法有所作為。
3. 1:1  提到的省分數目有127省,但是希羅多德記載只有20省。

贊成原因:
1.波斯王的妻妾眾多,有可能寵妃或正妃並不再希羅多德的記載中,沒有記載不能斷定以斯帖沒有做過亞哈隨魯王的皇后。
2. 2:5-6  指的是末底改的曾祖父基士被擄而不是末底改。
3. 1:1  記載的省分希伯來文可能是指再細分的省分或地區。
         
總結:
1.Carey Moore:逐一來看,這些困難和矛盾很少嚴重得足以摧毀以斯帖記基本上的歷史性。
2.John C. Whitcomb: 現在比以前更明顯的是,書中沒有一句話能被證實謬誤。
   
(九)以斯帖記的正典地位:
1.以斯帖記在西元前一百年被歸入七十士譯本並附希臘文的註釋。
2.約瑟夫(猶大歷史學者)在西元後第一世紀接受以斯帖記的正典地位。
3.西元後九十年,猶太雅麥尼亞會議認為以斯帖記(Jewish Council of Jamnia)是正典。然而,正如學者懷疑以斯帖記得歷史是否屬實,也有很多人攻擊其正典地位。
         
反對原因:
1.因為書中沒有提到神的名字、耶路撒冷、律法等等。甚至有人懷疑以斯帖和末底改可能不信神。
2.在昆蘭沒有發現以斯帖記的殘卷。在舊約中除以斯帖以外的經卷都有在昆蘭發現。
         
贊成原因:
1.這些是有意的謹慎避免外邦人對猶太人反感,沒有提及神並不意味著信仰沒有表達,也無關當事人是否相信神。因為在以斯帖記中,「神的眷顧」隨處可見!況且,若沒有以斯帖和末底改努力存留猶太人,就沒有以斯拉的回歸和教導律法,也沒有尼希米的重建城牆。
2.在昆蘭發現與否對於正典沒有證實作用,因為在那也發現大量的次經著作,這些並沒有被稱作正典。而且在那有發現撒督人的著作裡有提及以斯帖記。
         
  五、波斯帝國的相關歷史
(一)古列王:波斯帝國的建立者
西元前549年繼承了瑪代帝國東部和北部的疆土。
西元前547年攻破呂底亞的哥羅賽(Croesus of Lydia)
西元前539年巴比倫機乎沒有抵抗就投降古列,應驗了 44:28  45:1 的預言。
西元前530年古列在東邊的戰役中陣亡,王位由甘比西斯繼承。

(二)大利烏王(大流士):西元前521-486年西元前520年平定內亂。
   
(三)薛西王一世(亞哈隨魯王):西元前486-464(465)
   
(四)亞達薛西王一世:西元前464-423
   
(五)大利烏王二世:西元前423-404
   
(六)亞達薛西王二世:西元前404-359
   
(七)亞達薛西王三世:西元前359-338
   
  六、以色列歷史概論:
        西元前1500         摩西誕生、西元前1446年出埃及
        西元前1375-1050      士師時期
        西元前1050-1010      掃羅王
        西元前1010-970       大衛王
        西元前970-930        所羅門王
        西元前930            南北國分裂
        西元前722            北國被亞述滅亡 (以色列被擄至亞述)
        西元前586            南國被巴比倫滅亡 (耶路撒冷被毀, 猶大被擄至巴比倫)
        西元前540            波斯征服巴比倫
        西元前538            所羅巴伯領導第一次歸回 (第一批被擄的百姓歸回)
        西元前536            聖殿開始重建
        西元前530            聖殿重建工程中止
        西元前520            哈該、撒迦利亞呼籲聖殿重建工程恢復
        西元前516            聖殿重建完成
        西元前458            以斯拉領導第二次歸回
        西元前445            耶路撒冷城牆重建完成(52天)
        西元前432            尼希米(西元前445-420)領導第三次歸回
        西元前336-323        希臘亞歷山大帝國
        西元前250            七十士譯本
        西元前200            撒都該人興起
        西元前167            馬加比革命
        西元前166-142        馬加比王朝
        西元前165            法利賽人、愛色尼人、奮銳黨、希律黨興起
        西元前142-63         哈斯摩尼王朝
        西元前63             羅馬龐貝攻入耶路撒冷
        西元66-70            猶太戰爭,西元70年耶路撒冷被毀
        西元90               雅麥尼亞會議,確定舊約正典
       
  七、相關歷史年代表
        西元前549年波斯帝國古列(塞魯士王)繼承了瑪代帝國東部和北部的疆土。
        西元前547年古列攻破呂底亞的哥羅賽(Croesus of Lydia)
        西元前539年巴比倫投降古列,應驗了  44:28  45:1 的預言。
       *西元前538年古列的上諭:以色列人在所羅巴伯領導下首次回歸耶路撒冷。
        西元前530年古列在東邊的戰役中陣亡,王位由甘比西斯繼承。
        西元前522年大利烏王(大流士)登基。
        西元前520年大利烏王平定內亂。
       *西元前516年以色列重建聖殿完成。
        西元前486年薛西王一世(亞哈隨魯王)登基。
       *西元前486-480年以斯帖記記載。
         西元前465年亞達薛西王一世登基。
       *西元前458年以斯拉帶領第二批回歸抵達耶路撒冷。
       *西元前445年尼希米抵達耶路撒冷。
       *西元前444年耶路撒冷城牆建造完畢。
         西元前424年大利烏王(大流士)二世登基。
       *西元前405年亞達薛西王二世登基。
        西元前359年亞達薛西王三世登基。
        西元前338年大利烏王(大流士) 三世登基。

☆參考資料:
  1.「丁道爾舊約聖經註釋-以斯帖記」,包德雯著,蔣黃心湄譯,校園出版社。
  2.「每日研經叢書--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注釋」,
          麥康威著,周郁晞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
  3.「活石舊約聖經註釋--上冊,五經及歷史書」,馬唐納著,活石出版社。
  4.「以斯帖記的信息」,盧俊義著,信福出版社。
  5.「中文聖經註釋--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許鼎新著,基督教
     文藝出版社。
  6.「天道研經導讀--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華侯活著,陶婉
     儀譯,天道書樓有限公司。
  7.「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更新傳道會。
  8.「啟導本聖經」,海天書樓。
   
☆代號說明:
  「●」:經文註釋
  「◎」:個人感想與應用
  「○」:相關經文


  「☆」:特殊注意事項

尼希米記 第十三章 (釋經) (信望愛網上資源)

拾參、進行徹底的宗教改革  13:1-31

◎尼希米在此的改革跟 10:30-39 百姓所立的約大致相同。

一、遵照摩西律法,排除亞捫人和摩押人。  13:1-3
●「當日」:可能指獻殿之禮之後,或者是指之後的某一天,或者是13:6 尼希米回來之後的某一天。
●「摩西的書」:摩西曾用不同言詞來記述此書:「摩西...的律法書」8:1 ;「律法書」 8:2 ;「上帝的律法書」 8:8,18;「耶和華的律法書」 9:3
●「亞捫人和摩押人永不可入神的會」:記載於 23:3-6
●「神的會」:指「敬拜上帝的群體」。參 10:8,12 。除了此處,其他經文都用「耶和華的會」表達同一個概念。
13:2 的事件記載在 22:1-24:25
●「閒雜人」:「混合的人」、「混雜的人」,這裡顯然是指耶路撒冷周遭的民族。
     
◎事實上路得就是摩押人,不過後來歸化成以色列人。

二、潔淨聖殿的庫房  13:4-9  
●「先是」:「在....之前」,可能是指在 13:1 之前或者是 13:7 之前。
●「以利亞實」:是管理庫房的祭司,而不是 3:1,20 的大祭司以利亞實。
●「多比雅」:是亞捫人。
●「結親」:「關係密切」,不過形容「親屬」、「姻親」也用此字。
●「素祭」:是五祭中一個重要的祭。參 10:33  29:41  28:5。又參 素祭link、祭link
●「乳香」:一種含有香味的樹脂,是相當貴重的香料,也是聖所中作香的材料  30:34 。參 乳香link
●「巴比倫王亞達薛西」:這是古巴比倫地區對波斯王慣用的稱呼。
●「亞達薛西三十二年」:正好是尼希米當省長的第十二年  5:14
●「過了多日」:原文是「日子結束」。
●「拋出去」:原文強調「拋」這個動詞。這個行為跟耶穌趕出聖殿中作買賣的人 11:15-18 有異曲同工之妙。
●「拋...搬」:這兩個動詞都是加強語氣,表明尼希米採取行動的心志堅定不移。這兩個動詞也是反義詞,突顯對比,消極方面「拋出去」將作者義憤填膺刻畫得淋漓盡致,積極方面「搬出去」表明作者潔淨原本遭玷污的聖殿,善後處理做得盡善盡美。
●「屋子」: 13:7 的屋子是單數, 13:9 被潔淨的屋子是複數,可能在禮儀上被污穢的屋子不只是聖殿的庫房一間,還牽涉到其他的屋子。
     
◎以利亞實為多比雅預備的不是一間隨便的房子,而是一間「大房子」,影響所及可能連古列王歸還的聖殿器皿都要「退讓」,這樣的讓步是讓人驚訝的。
     
◎尼希米為聖殿庫房成為亞捫人的住所一事非常發怒,因為這樣等於是污穢了上帝的聖殿。因此尼希米必須先潔淨屋子之後才能把聖物搬進去。

三、恢復對利未人的供應  13:10-14
●「官長」:應該是指「猶大的民間領袖」。
●「離棄神的殿」: 10:39 中百姓發誓不離棄神的殿。
●「忠信」:「忠心」、「可靠」、「可信任」。
●所行的「善」:「忠誠愛心行為」。
     
◎尼希米沒有責備利未人擅離職守,反倒是指責官長,因為是缺乏生活的必要供應導致願意歸回的少量利未人自己去謀生。

四、恢復對安息日的尊重  13:15-22
●「醡酒」:將葡萄放在榨床上,用人力壓榨出果汁。
●「安息日」:守安息日的精神,在於忙了六天以後,人的身心靈可以享受神為人預備的安息。參 安息日1link、安息日2link
●「推羅」:是港口城市,漁業相當發達,居民以經商為主。
●「魚」:推羅出口的魚,大多是經過曬乾、煙燻或鹽醃的。鮮魚是來自加利利海。
●「城門有黑影的時候」:「城門變黑」或「城門投下黑影」。以色列人是以黑夜為一天的開始,因此安息日是由晚上開始。
●「僕人」:指的是尼希米的貼身侍從。
     
◎尼希米處事明快,用關門的方式來處理安息日的商業行為,先派自己的心腹守門,然後設立利未人長期擔任守門的工作,確保這件事工可以持續。
     
◎安息日其他的功能還有:1.在繁忙生活中可以抽空思想神過去對以色列民是怎樣的恩慈良善( 20:10-11  5:15 );儘管以色列暫時不勞碌,信實的神仍繼續供應所需(參 16:4-5 );3.表明以色列從列國當中分別出來。最後一點尤其重要,這是信徒的一大特點。

五、處理與異族通婚的問題  13:23-29
●「亞實突」:位於耶路撒冷以西。早期亞衲族人住在這裡( 11:22 ),後來成為非利士的五大城市之一( 撒上 6:11 ),以色列人在烏西雅王年間佔領這塊地,接下來亞實突又先後成為亞述和波斯的領地。神的約櫃曾落在非利士人手裡,他們把約櫃抬到亞實突,造成大袞神像倒塌斷裂,百姓生痔瘡( 5:1-9 )。
●亞實突話不是屬於閃族語系和希伯來話截然不同,所以尼希米會特別提出來。
9:3 記載以斯拉是拔自己的頭髮,尼希米則是拔下犯罪者的頭髮。
●「干犯」:夾帶的意義是放棄神的一切法則,應當直接受罰。同一個字在 代上 10:13-14 譯為「不忠」。
●「趕出去」:「驅逐」,應該是「免除聖職」。 21:14 規定祭司只能娶以色列的處女為妻,耶何耶大的孫子明知故犯,所以尼希米將之免職。
     
◎在當代,語言承載了文化與信仰的傳承,因此不會希伯來文就不可能承接耶和華信仰。現代,信仰與文化透過「翻譯」與「出版」的管道,已經不再依賴單一語言來承載。我們做經文解釋、應用的時候,應該注意到這點差異。


六、完成宗教改革  13:30-31
     

◎以斯拉記、尼希米記讓我們看到,神帶領祂的子民得勝,在主裡的喜樂卻可以因為人的墮落無常而迅速消失。這兩卷書有歡喜快樂的一面,告訴我們,真實的敬虔有可能實現;也有悲傷的一面 ──指引我們歸向基督。

尼希米記 第十二章 (釋經) (信望愛網上資源)

拾貳、祭司名單與城牆奉獻典禮  12:1-47
一、祭司與利未人的名單、族譜  12:1-26
●搬到耶路撒冷住的祭司和利未人名單見 11:10-24 ,本章則記載了第一次所羅巴伯回歸時,當時大祭司耶書亞和其他祭司並利未人的名單(12:1-9 );還有耶書亞的兒子約雅金任職大祭司時,祭司並利未人的服事狀況( 12:10-26 ,主要提到擔任族長的名單)。
(一)耶書亞時代的祭司名單  12:1-7
●「撒拉鐵」:是被擄前大衛王朝倒數第二位君王( 代上 3:17 )約雅斤的兒子, 1:1 記載他是所羅巴伯的父親, 代上 3:18-19卻說毗大雅才是所羅巴伯的父親,可能情況有二:1.毗大雅娶了哥哥撒拉鐵的遺孀(希伯來習俗),生下所羅巴伯;2.撒拉鐵是所羅巴伯的養父。
●「耶利米」:也不是猶大滅亡時的耶利米。
●「以斯拉」:不是以斯拉記那個以斯拉。
●「作祭司和他們弟兄的首領」:應該譯為「作祭司即他們夥伴的首領」。

(二)耶書亞時代的利未人  12:8-9
●「稱謝的事」:「讚美詩歌」的意思。
●「與他們相對」:兩組詩班相對而立,啟應輪唱詩歌。
●「瑪他尼和八布迦」:是所羅巴伯時代詩班領袖。
  12:1-9  記載了22個祭司名字,其中15個在第十章有出現,這些名字不是個人的名字而是家族的代表。

(三)大祭司的家族  12:10-11
●「以利亞實」:是尼希米時代的大祭司,也參與城牆建造 3:1,20,21
●這份族譜跟聖經中其他的族譜一樣,可能有跳代的現象。

(四)約雅金時代的祭司名單  12:12-21
●這一段的名單和  12:1-7  一樣保留家族名稱而非個人,儘管人名的寫法和人名都有點不同。
●「約雅金」:繼耶書亞之後為大祭司,聖經記載不多。
●撒迦利亞就是撒迦利亞先知(參 1:1 5:1 )。

(五)利未人名單的來源 12:22-23
●當以色列沒有君王時,多半是以大祭司的名號做為歷史年代之定位。
●「波斯王大利烏」:指的應該是「波斯王大利烏二世」。
●「歷史」:「年鑑」、「歷代史書」、「編年錄」的意思,並非指歷代志。

(六)約雅金時代的利未人  12:24-26
●「甲篾的兒子耶書亞」:可能是「甲篾、賓內、耶書亞」,而非指約書亞是的甲篾兒子。 8:7  9:4  10:9  12:8
●「示利比」:和哈沙比雅同為極重要的利未人族長。和以斯拉一起回歸 8:18-19 ,在認罪典禮上擔綱 9:5 ,也一起在約書上蓋印 10:11-12
●「神人」: 10:24,36  代下 8:14 用「神人」稱呼大衛,這三處經文都跟聖殿禮儀有關。「神人」是與神親近或奉派辦理神的事工的人,前者如摩西、大衛,後者包括神的使者和傳講神話語的先知,如撒母耳、以利亞、以利沙和其他無名先知。
  12:25  僅前三個人是歌唱者,其餘的都是守門人。

◎這一整段( 12:1-26 )祭司和利未人的名單寫在城牆奉獻之禮之前,彷彿引言一般。

二、城牆奉獻之禮  12:27-47
(一)城牆奉獻典禮之籌備  12:27-30
●「告成」:「奉獻」、「分別為聖」。
●「把各處的利未人招到」: 11:20,36 中,利未人已經分散在猶大各地,且歸回的利未人人數本來就不多,因此需要特別去招聚。
●「鈸......琴」:都是慶祝時彈奏的樂器 撒下 6:5  代上 18:3代上 15:16,19,28 。聖殿各類樂器各有專門的服事人員負責演奏 代上 16:4,5 。利未人負責敲鈸、鼓瑟、彈琴,而祭司則負責吹號 12:35,41
●「尼陀法」:耶路撒冷12.9公里外的小鎮,靠近伯利恆。
●「伯吉甲」:靠近耶利哥的吉甲。
●「迦巴」:耶路撒冷東北11.3公里,是利未人的城邑 21:17
●「押瑪弗」:耶路撒冷東北8公里。
●「潔淨」百姓:可能包含禁食、禁慾、洗衣服等 19:10,14-15
1)洗身和洗衣服( 35:2 19:10,14 ;利 16:28 8:7 );
2)禁止性交( 19:15 );
3)以灑水潔淨( 8:7 );
4)禁食( 16:31 );
5)獻贖罪祭( 8:8,19 )。
●「潔淨」:表明他們分別為聖。祭司等的潔淨禮,參 潔淨禮。
         
◎城牆的奉獻禮距離城牆完工( 6:15 )之時間間隔不詳,也許不到兩三個月,也許已經過了很長一段時間。主要的原因可能是尼希米希望在七月節期時讓全體會眾先認罪悔改並將獻身給神,而且進行重新分配耶路撒冷人口,免得事後再完成這些事情造成反效果;或者說,耶利米要猶太百姓知道聖殿和城牆並不是最終目的,城牆不是猶大個人力量的紀念碑,而是神的心意和能力的彰顯。
         
◎尼希米並不是在城牆剛剛建好就行奉獻之禮,而是等候教導律法、百姓立志簽約之後才行奉獻之禮,這表示尼希米了解真正保護以色列人安全的不是物質的城牆,而是在百姓內心無形的信仰城牆。

(二)稱謝第一隊之名單  12:31-37
●第一隊逆時針向南走。兩隊都是由詩班領頭後面是領袖再接半數的官長、領袖,再接七位吹號的祭司,祭司領袖與八位音樂家。這兩隊很可能都由谷門出發。
●「往右邊」:閃族人以面向東定方向,所以右邊就是南邊。
●「還有些」吹號之祭司:應該是「就是」,只前面的七位就是吹號的祭司。
●「大衛的樂器」:參考  撒下 6:5 ,有琴、瑟、鼓、鈸、鑼。

(三)稱謝第二隊之名單  12:38-43
●第二隊順時針向北走,兩隊最終在聖殿碰頭。
12:43 中用了五次「歡樂」或「喜樂」。

◎整個遊行隊伍的終點是聖殿,遊行時也並沒有繞完所有的城牆,遊行的重點是用音樂讚美神。這在在顯示出尼希米等人很清楚知道城牆是神的恩典,以色列人的依靠是在於神,而不是城牆。
◎歡樂,是城牆奉獻禮的特徵,我們是否也曾在神面前大大歡樂呢?

(四)奉獻典禮之後,眾人獻十分之一,神職人員得以專心服事  12:44-47
●「當日」:「那一天」或「那時」,表達尼希米可能很急忙辦理這事。
●「舉祭」:直譯「供獻」。
●「初熟之物」:初熟的果子,也是最好的果子。
●「供職」:「侍立供職」或「執行職務」的意思。
●「歌唱的、守門的」:大衛在位時期制訂這兩個職位權責 代上 9:22 代上 25:1,7
●「大衛...所羅門的命令」:許多定例是大衛制訂的(參 12:24 ),所羅門蕭規曹隨,所以兩人一同被提名。
         

◎這裡似乎顯示出尼希米已經帶領百姓回到大衛時代選民的身分,聖殿內外的事情都經過妥善的安排。